东盟专利审查合作组织 (ASPEC) 最近迎来了成立 12 周年的更新,以便更容易在整个东盟地区获得专利权。
什么是东盟?
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东盟)是由十个东南亚国家组成的政治和经济组织,如图1所示。即文莱(Brunei)、柬埔寨(Cambodia)、印度尼西亚(Indonesia)、老挝(Laos)、马来西亚(Malaysia)、缅甸(Myanmar)、菲律宾(Philippines)、新加坡(Singapore)、泰国(Thailand)和越南(Vietnam)。它成立于1967年8月8日,目的是加速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促进保护区域的和平与稳定,以及为成员国提供和平解决分歧的机会。在过去12年里,知识产权已被确定为东盟加速经济增长的主要重点领域之一。监管过程中的类似协调措施也在进行中。
图 1:东盟成员国
什么是 ASPEC?
ASPEC 于 2009 年启动,是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的 9 个参与的东盟成员国 (AMS) 的知识产权局之间的第一个区域专利工作共享计划。在 ASPEC 倡议下,参与 AMS 的专利局已经能够考虑他们在该计划下收到的“第一知识产权局”的其他检索和审查文件。提交 ASPEC 请求参与 AMS 知识产权局称为“第二知识产权局”。 “第一知识产权局”是指依据其检索和审查结果的知识产权局。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第二知识产权局没有义务采纳第一知识产权局得出的任何调查结果或结论。它将各自进行并完成自己的检索和审查工作,并决定是否以符合其国家法律的方式授予专利。 ASPEC 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避免重复的检索和审查程序来加快东盟国家的专利申请时间。此外,通过 ASPEC 对相应申请进行的检索和审查工作可作为生成质量审查报告的有用参考。除此之外,ASPEC 不需要在任何参与的 AMS 知识产权局收取任何额外的官方费用。但是,每个 AMS 知识产权局的本地检索和审查费用仍然适用。
变化
如图 2 所示,ASPEC 目前发生了两个关键变化,这两个变化都导致更多的申请人使用 ASPEC。第一个是在 2012 年决定所有表格和申请都应以英文提交时。第二个2019 年 ASPEC 的范围扩大到包括由东盟国际检索单位 (ISA) 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 (IPEA) 发布的专利合作条约 (“PCT”) 报告,其中目前包括新加坡知识产权局 (IPOS) ) 或菲律宾知识产权局 (IPOPHL)。在以下国家的受理局提交的 PCT 申请人可以选择 IPOS 作为 ISA:文莱达鲁萨兰国、印度尼西亚、日本、柬埔寨、韩国、墨西哥、新加坡、泰国、乌干达、美国和越南。2019年,各参与专利局还同意确保在ASPEC提出申请后的6个月内,针对工业4.0制造领域的应用发布第一份报告。
图 2:根据东盟每年提供的 ASPEC 统计数据,从 2015 年到 2021 年 6 月申请的 ASPEC 请求数量。
ASPEC 的最新变化,预计将再次吸引更多申请人使用 ASPEC,该变化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开始,并允许申请人使用 AMS 知识产权局的书面意见,其中至少允许一项权利要求提交 ASPEC 请求。参与国总共提交了近 1000 份 ASPEC 申请。其中一半以上是基于新加坡的检查报告。这样做的一个主要缺点是,IPOS 只有在申请人有机会以书面意见解决任何异议时才会发布审查报告。因此,新加坡申请可能允许权利要求,但申请人被迫等到审查报告通常连同资格通知一起发布,然后才能在第二个 AMS 知识产权局提交 ASPEC 请求,通常是在要求审查截止日期之后很久。虽然在提交审查请求后仍然可以请求 ASPEC,但这似乎与加快审查的概念相悖。在大多数情况下,新的变化应允许申请人在向第二个 AMS 知识产权局提交审查请求的同时请求 ASPEC。
这对新加坡申请者意味着什么?
这些变化将进一步加强新加坡专利申请在该地区的使用。依靠 IPOS 建立的 IPRP 或为新加坡申请建立的书面意见的 ASPEC 请求现在都可以用作检索和审查结果,要求大多数东盟专利局在 ASPEC 计划下进行加急审查。除了能够在大多数东盟专利局提交 ASPEC 请求外,IPOS 与柬埔寨工业和手工业部 (MIH) ,以及IPOS 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老挝)知识产权部(DIP)之间还签订了合作协议,以便在柬埔寨和老挝重新注册已授予的新加坡专利。
ASPEC 为知识产权局和申请人都带来了巨大的利益,因为它为专利申请人提供了一个在东盟享受快速申请的替代方案,并减少了区域专利局的工作量。因此,我们强烈提倡在东盟地区有商业利益的任何专利申请人考虑使用 ASPEC 和其他合作协议,以充分利用新加坡专利申请和新加坡专利。
如果您想了解有关这篇文章的更多信息,请联系:
叶淑敏女士(Ms.Audrey Yap)
区域主任合伙人
电话: (65) 6358 2865
传真: (65) 6358 2864
电邮: audrey@yusarn.com
陈红珊博士(Dr Yvette Flanigan)
高级专利科学家
电话: (65) 6358 2865
传真: (65) 6358 2864
电邮:yvette@yusarn.com
陈志诚先生(Mr.Michael Chin Quan)
高级专利顾问
电话: (65) 6358 2865
传真: (65) 6358 2864
电邮:michael@yusarn.com